(六)积极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工作的顺利开展。
1、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工、青、妇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开展干警业余文化体育活动,并积极参加县直举办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干警体魄和文化素质,培养干警的爱岗敬业、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精神,激发干警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每年至少开展全院性文化体育活动三次。
2、加大文化体育建设投入,健全健身活动硬件设施,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加大业务图书资料特别是民语系业务图书资料投入,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为广大法官业务学习提供良好的平台。
3、开展集中军训活动,进一步规范法院警容风纪,培养干警严明的纪律和作风,增强干警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4、开展干警专项体检,建立干警健康档案,掌握干警身体健康情况,及时发现和防治疾病。宣传防病知识,促使干警养成正确的生活工作习惯,提高干警防病意识。
(七)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维护祖国的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力度,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积极开展互“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开展“联乡驻村入户”工作,切实解决一、二个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坚持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建立军民鱼水深情。在元旦、春节、库尔邦节对我院的退休人员、联系点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
(八)全民卫生运动制度化,创造优美工作学习环境
1、深入开展全民卫生运动和全民健康运动,坚持开展绿化祖国、美化家园的宣传教育活动,改变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提高全体干警的卫生健康意识,培养干警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门前三包”、每天一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强化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的领导,建立计划生育责任制,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措施,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宣传。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立足本职岗位,依法审判,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争创一流。
(二)明确责任。党组书记、院长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办公室、党支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机构,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通力配合,所有党员、团员、中层领导干部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骨干力量,三者的紧密配合与协调分工,形成了点面结合的工作网络,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