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整改措施阶段(4月16日4月30日)要将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对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庸懒散软奢”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落实党章、维护党章的长效机制,以此教育和引导我局党员干部争做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的模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成果,为建设幸福文明一流城市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高度重视。要切实提高认识,保证每名党员人手一册《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按照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扎实实地抓好集中教育活动。
(三)加强考核。局党支部将把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注重总结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信息报送实效和质量。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局党支部集中教育领导小组要进行书面总结,将书面总结材料于5月4日前报区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