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贯彻涉林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强化林业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规范林业执纪执法行为,加强林业法律服务,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纪不严、刁难群众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开展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环节和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严肃查处林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经济纪律、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影响、妨碍、阻碍林业发展的人和事。杜绝行政服务中履职不到位,践责不尽心,在岗不干事,工作慢作为等行为。
3、强化对违规违纪者和发生问题单位负责人的问责。加大对干部作风和政风行风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对滥用行政执法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及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查处,从严追责。杜绝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杜绝接访过程中漠视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隐匿不报、处理不当行为。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1、抓好林业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面,丰富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林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增强林业发展生机与活力。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预防涉林职务犯罪教育警示,强化执法监督和错案责任追究,改善执法条件,努力提高林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效率。
3、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部门工作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教月、排头兵实践活动,对查摆和发现的问题加强落实整改,确保学习教育的成效。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凝心聚力共同做好林业各项工作。
五、加强林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资金管理问题关系林业部门的形象、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林业队伍的安全。在资金的使用上,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慎用钱”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实行重点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森林碳汇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县林业局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对开标、评标等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