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两学一做实施方案(3)

工作计划2018-07-20王华老师

三、主要措施和时间安排

1、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围绕“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等五项内容,结合个人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定期活动日制度,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集中学习以每周五组织一次;集中讨论由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开展,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2、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以党支部会议进行,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组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要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分别讲好一堂党课,为党员讲解党章党规、解读系列讲话。党课主题要结合专题讨论内容和党员队伍需要,讲课要联系正反面典型、运用身边事例、联系工作生活发展实际,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

3、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院党组班子和机关党支部要召开好这两个会议。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的意识、增强宗旨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道德修养等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党组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机关党支部按照院党组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党组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立足岗位作奉献。全体党员要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在模范遵规守纪、优质服务群众、提升办事效能上争先创优。要以党员责任公示制度、党员定期活动日为依托,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亮身份、当先锋、比奉献”行动,落实党员挂牌上岗制度,重点落实“多见面常联系”、到社区报到和机关党建“五规范”工作。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要开展讲党课、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树立旗帜,立好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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