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出台的与安全监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安全生产全局的原则。紧密结合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建设,使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全局。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避免形式主义,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工作,寓学于教,寓教于治,以学促治,良性互动。
五、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是: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特种作业、涉氨涉爆、涉粉尘和职业危害生产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六、工作方式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有关科室、支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总体推进。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基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学校,培养学生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领导电视讲话、开办安全生产专版专栏、刊发专题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知识竞赛、创作文艺产品、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有声有色地进行宣传教育。要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曝光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将公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来。
(三)搞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江淮普法行”、“安康杯”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开展好每年一次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为人知,使安全生产观念深入人心。要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采取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