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娄底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政指导手册》的要求,修改和落实学校相应的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细则、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要求,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执行制度、党员议事制和教职工民主评议制等。要强化责任意识,继续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本年度,学校按照《新化县职业中专学校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细则》的要求,强化扁平化管理,同时通过发展性工作督导评估和学校巡视督查等,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督查工作,对整个学校的行风校风、学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全校教职工的廉洁从教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和督察评估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部门责任。
3、规范行为,源头预防,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务公开制度,拓宽校务公开范围和渠道,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各尽其责,校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及时开展。学校各部门,尤其是后勤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大宗物品的政府采购和重大项目的招投标规定,规范学校商业行为,防止铺张浪费、低质量、无计划和商业贿赂现象的产生。要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财物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收费公示制,规范收费行为。特别是今年因学校化债工作需要,更要规范程序,尤其要规范使用上拨专项资金,加强内审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4、集体领导,民主办学,健全民主决策制度。继续执行学校班子成员每周例会制度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工作交流会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党员议事和教代会作用,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方案等重大事项,经班子集体讨论后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要认真开好一年一至二次的学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中坦诚交流、会后落实整改。学校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增强民主办学和民主决策意识。要严格执行中纪委前几年下发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去年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学校领导和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继续做好校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廉洁自律承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工作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竞聘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