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红发〔20XX〕28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红纪发〔20XX〕4号),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前报送本季度责任追究情况。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行为。坚决纠正违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职务消费等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问题,坚决查处用公款以任何名义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行为,把握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2、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教育、查找问题、党性分析、解决问题、专项整治”等各个环节工作。把制度治党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推动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制度执行力。对在专题教育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通报和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3、加大移民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一是继续抓好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特别要重点抓好移民安置项目、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移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大整改和处置力度。
4、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组织开展移民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着力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完成省、州政府纠风办督办交办件。积极参加“四位一体”金色热线上线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移民局工作职能。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按照《红河州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分解到成员,全局工作分解到科室,科室分解到个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