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权下放承接和区权下放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部署综合改革市权下放工作以后,原两区区委、区政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分别制定了市权下放承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责任人员、时序进度,工作不拖沓、不延误,确保了8月20日权力的顺利交接。为把权力接好、接实,各承接部门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联系,陆续参加市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区法制办还专门组织了与市政务大厅的对接培训。在此次市权下放中,原鼓楼区承接了156项,原下关区承接了159项,区政府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承接事项目录,同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张贴《承接事项办理事宜告知书》,详细说明了本区承接事项的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方便市民办事查询。区法制办在南京市监察监控系统中录入了承接事项的公开信息,并上传至南京市网上政务大厅。两区合并后,对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整合,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大厅”的格局。原鼓楼大厅调整为居民服务大厅,设置了25个服务窗口;原下关大厅调整为企业服务大厅,设置了26个服务窗口。整合后,对服务事项较多的部门,坚持能进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便民作用;对服务事项较少的部门,坚持合并进驻的原则,设置综合窗口,排班轮值,确保下放事项最大限度的进驻。
2013年,根据市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向街镇下放区县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意见》及基本目录,我区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了《鼓楼区区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及放权目录,并向放权部门和承权街道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施工扬尘处罚、油烟扰民处罚、烟花爆竹许可三项街道意见较大的事项,考虑到问题敏感,且专业性较强,予以取消,并对代办代行类事项的流程分配进行了微调。此外,对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抚对象抚恤金、护理费、生活补助的流程进行了详细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放权部门和承权街道的各自职责。在多轮修改后,最终确定了《鼓楼区区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及33项下放事项,依照依法合规、权责一致、提高效能、方便群众、有利发展的原则,区职能部门在街道设有派出机构,具备履行条件的,优先下放;没有派出机构,但可通过相对集中代为履行的,酌情下放;既没有派出机构,又不宜通过相对集中代为履行的,或者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尽量不下放。由于区划调整和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经区分管领导同意,该方案将在大检查结束后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通过后立即召开区权下放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推进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