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社会事务行政管理方面
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市法制局做好《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报批工作;协调市财政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制度,认真做好政务中心窗口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继续做好各类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公告和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区划工作:进一步做好狮子岭,海马二期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继续完成各市县行政界线联检收尾工作和四个区的行政界线的联检工作;配合地理信息中心完成我市地名数据库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对全市23个镇道路在经费许可下进行普查及设标工作;对江东开发区道路做出命名方案报政府审批;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前期工作。
殡葬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强火葬宣传,深入推动集中规范治丧和集中规范埋葬,引导绿色殡葬,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墓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服务和收费行为,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服务需求。
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继续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以培训、督查等方式促进婚姻登记规范化。推动婚姻、收养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婚姻登记数据交换系统建设,实现市、区两级数据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