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继续安排对《农机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省农村机电提灌条例》、《省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处理条例》等与农机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纳入对职工的年度考核。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形成全局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根据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泸市府布[XX]8号中涉及农机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实施办法》。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市规范行政审批规定》和《市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以及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农机窗口建设各项制度,明确办理时间和责任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梳理信息,编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本部门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增强公信力。完善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务外网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农机市场清理整顿,加大对农机购机补贴监管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省农机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规范处罚行为,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严格执行新颁布的《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