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利用换届选举,加强基层干部、村(社区)“两委”和农村法制宣传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普遍轮训村(社区)“两委”干部,对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及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调解,组织村民旁听,并结合案件调解,向村民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依法治理水平。
3.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规范法制副校长、 法制辅导员工作,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继续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措施;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使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以明显增强。
4.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企业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民工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