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实习的目的主要是让学生具体的参与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全面而深刻地了解他们的组织运行现状,把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管理实际紧密地联系起来,能够用专业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学会从专业的角度去分析问题或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且能够进行反思,在思考和探索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领悟。
二、毕业见习、实习的理念
1.注重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的培养。
2.重视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的培养。
3.强化学生实践技能的训练。
4.注重学生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5.见习、实习要有利于学生的求职就业。
三、毕业实习的方式和实习时间
(一)实习方式
本次见习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原则上以集中实习为主;法学专业和社工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就业方式。鼓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所联系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实习单位的地址、邮政编码、指导老师、联系电话)要按时报告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
自己联系实习单位有困难的同学,由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集中于实习基地实习。
(二)实习时间
毕业见习实习时间安排在2016年9月5日--2011年1月 5日。
四、实习内容及要求
法学专业的实习内容以了解和掌握公、检、法、司、律师所各部门或单位的办案规范和程序为重点,以了解书本知识在实践中的运作情况为核心,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了解诉讼文书写作要求.
2.了解办案机关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3.旁听法庭审理或参与律师办案,了解诉讼案件办案流程,学习分析案情的方法等。
4.熟悉和掌握司法实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程序。
5.掌握书记员的记录方法及速录技巧;掌握案卷装订方法。
6.注意观察了解法律实施的实际情况,搜集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写出专业调研报告。
法学专业实习学生应当比较系统地了解办案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辩护、诉讼代理、合同的起草与审查等基本工作环节。基本学会记录、阅卷、调查、取证、写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以及其它法律文书。毕业实习结束,每个实习学生要交回学院2份自己所实习内容的规范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