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以镇政府、教委为主导,幼儿园为主体,提高幼儿园硬件设施的配备。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关,加强教师培训,提升幼儿园的整体水平。努力取得更高一级的荣誉,提升幼儿园知名度,突出幼儿园特色。
(二)发展任务
1、入园率:20XX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98%以上,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18%以上;20XX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98.5%以上,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20%以上;20XX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99%以上,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25%以上。幼儿园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开办幼儿园托班并实施幼儿园小班化教育。
2、园所建设:20XX年新建幼儿园,新建幼儿园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建设,并达到《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标准要求,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卫生要求。
3、师资建设:新增教师符合资格准入要求。 20XX年,园长、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0%,持证率达30%,入保率达65%; 20XX年,园长、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2%,持证率达40%,入保率达90%;20XX年,园长、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6%,持证率达60%,入保率达100% ,形成足够数量的园级骨干、区级教学能手、学科教学标兵、学科带头人队伍。幼儿园教师、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按规定配置,并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上岗证书。幼儿园教师、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按规定配置,并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上岗证书。利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力求3年的时间打造一支优质的幼师团队。
4、保教质量:幼儿园立足本园实际,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活动环境,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培养幼儿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的素质。
5、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切实落实幼儿教师待遇。依法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非公办幼儿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落实解决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
(三)镇重点工作
1、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镇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负主要责任,负责幼儿园规划布局,负责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建设并办好区域内中心幼儿园,负责其他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与工资保障、经费筹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