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活动。组织两次综合检查,重点治理整顿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清查不健康书籍、清理非法流动摊点等。
9.加强校车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校车安全条例》和省政府《实施办法》,建立日照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探索适合我市的校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健全校车管理工作机制。教育局要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行驶安全。
10.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管理上的漏洞、安全设施配备、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重大隐患等。定期组织开展对消防、安全保卫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1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继续加强校园警务室或报警点建设,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严密监控,严防各类破坏活动。
12.切实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组织网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13.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学校开展防震、防汛、防火、防突发事件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防震或防火演练活动。
14.落实汛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做好强降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五、完善评估考核机制
15.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建立正常评估表彰机制。年底对“平安和谐校园”和“星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行验收和复评。
16.组织对区县、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思想重视、管理细致、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