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纠风治乱,着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征强拆行为,强化对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涉企负担,以及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拓宽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建立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构建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2.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问题,严肃查办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保持对“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七、深化勤廉双优,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民情代诉“双代制度”,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着力加强窗口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社区、镇机关、站所、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2.深化“勤廉双优”活动。认真开展以“五讲五比五争当”为主要内容的“讲勤廉、比奉献”活动,巩固“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成果,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不断推动“干部勤廉双优,百姓心中无忧”目标的实现。
八、强化制度创新,着力从源头上拓宽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1.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健全督查和工作协调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深入推进党政机关、行业系统、城乡基层三个层面的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全镇各级党政“一把手”对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落实责任目标,切实做到责任到领导、任务到部门、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局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失职失责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