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区普法办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村集体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镇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决策工作。在华石司法所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各单位、村也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编制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