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水平,以“突出优势、控制总量、综合开发、协调发展”为原则,紧扣服务经济中心,全力抓好矿政管理和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为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平安提供有利的资源保障。
4、主要措施
(1)调整市县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据国家、省、市、县“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乡镇煤矿整合规划的通知》(赣国土资字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适时调整市县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使之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