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工作。
(四)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强与公检法等税收执法保障部门的协作,为税收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与财政、审计、工商、国税等掌握税源信息的经济管理部门的协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加强与代征代扣代缴单位的协作,保证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抓好稽查质量,加快依法治税的发展步伐
(一)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印制倒卖假发票、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二)建立稽查动态案源库。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支撑,构建覆盖相关行业特点的案件分析模型,逐步建立全市税务稽查动态案源库,提高分行业选案数据的可靠性。
(三)强化稽查执法监督。继续深化稽查巡查工作,定期对已经查结的案件进行复查,复查率达到10-20%,通过深化稽查巡查,不断探索完善和加强稽查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质量考核,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四)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宣传曝光。不定期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开曝光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且有典型性的案件,发挥税务稽查的教育、惩治和警示效应,宣传打击涉税违法活动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检法、工商、国税、审计等部门的政务协作,形成强大的治税合力。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以及转办、协查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规范税收执法。高效、务实地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研究建立依法治税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新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按区局要求推广使用《广西地税行政审批大集中信息系统》,确保税收执法依据系统、简洁、规范。严格规范减免税审批行为,落实大额减免税审批项目集体审议制度。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提高应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明确重大事项报告、报备的范围,在完善制度的机制下有效落实税收政策执行的质量,降低税收执法的风险。
三、抓好征管质量,加快税收征管工作的发展步伐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办税服务厅“纳税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