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述职述廉报告两篇【集锦】(6)

工作报告2018-08-27王华老师

2、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始终坚持勤政,加大整治“慵懒散拖”力度,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制度,严肃查处出工不出力、失职渎职、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局中层干部行政效能“点述点评”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积极参加“12345·政风行风热线”,放大财政局网站、微博政务公开功能,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惠企政策,认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

3、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抓住一个个节点,发信号、敲重锤,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利用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一年至少两次邀请市民观察团对全系统作风建设进行暗访。实行“三个一”的监督检查机制,即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基层的检查,每月一次对全系统作风建设进行通报,每年组织一次科所互审。切实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向全系统传递和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四、力量再集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1、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根据不同的监督侧重点,整合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力量,邀请第三方对科所账务、财务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监督检查无缝隙、有成效。充分利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核查信访举报以及上门走访服务单位等监督手段,听取了解各方面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突出监督重点。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对各科所长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情况进行监督;从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的目的出发,加强对财政重大改革、财政政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行政执法等重大事项和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政令畅通。

3、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发挥事前监督作用,充分运用财政监督检查的结果。加强对立项的“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运用核查、抽查、跟踪监控等手段,实现对重大专项资金的事中监督和控制。加强事后监督,对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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