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北京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成员。第十六次管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归集使用计划,2015年住房公积金收益收支情况和2016年收支计划,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下简称管理)为北京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截至2016年底,从业人员881人,其中,在编781人,劳务派遣100人。共设置3个分,内设13个处室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下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详情请参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bjgjj.gov.cn/。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职工当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单位和本人月缴存额之和,金额为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的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5%—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个人缴存上限分别为2015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