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3)

工作报告2018-10-10王新老师

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与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为98.9%,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2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和北京银行,共计8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管理累计发放经适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贷款36个,建筑面积共607.5万平方米,涉及6.67万套住房。2016年,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向5个项目发放贷款12.07亿元。当年应收贷款本金56.03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91.9亿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93.09亿元,项目贷款余额22.77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6年,未发生新购买、兑付、转让、收回国债情况。期末国债余额4.26亿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调剂资金

2016年,当年调剂其他住房资金250亿元,当年无归还。截至2016年底,调剂总额250亿元,调剂资金余额250亿元。

(六)资金存储

截至2016年底,管理住房公积金存款331.68亿元,其中,活期1.0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62.8亿元,1年以上定期131.16亿元,其他136.6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量大幅增加,结余资金大幅减少,资金运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与缴存余额的比率)99.7%,比上年同期增加10.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078866.08万元,同比下降0.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3161.8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64584.43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17.17万元,其他收入10602.59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6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582778.93万元,同比增长94.2%。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504750.35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670.9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8112.47万元,其他支出29245.13万元。同时,经市财政局批复后支出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专项经费31522.3万元(主要为公积金贷款资产委托管理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经费、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运维服务等业务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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