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平说,当前,部分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不为”作风,建立激励机制就是为了让干部前有吸引力、上有动力、后有推力、自身有动力,从而提振干部士气,使其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作为。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尧远认为,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看,干部不仅仅需要鞭策、压力、监督和约束,还需要激发起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力。
“建立激励制度,关键在于薪酬制度的调整。”李尧远说,外在薪酬部分,要优化薪酬组成,提高薪酬水平,奖金比重应与绩效挂钩,并根据物价水平和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调整基本工资。“内在薪酬是指工作本身能带来的成就感和愉悦感,这就需要组织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加公务员层级设计,让身处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公务员都有晋升的空间,能体会到进步和成长的快乐。”李尧远说。
李景平建议,在提高干部的薪酬待遇、提供晋升机会之外,还应该在生活上关心关爱,进行情感激励。
“容错”之标准在于“为谁而错”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创新需要探索,而在探索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失误。建立容错机制,就是为了让干部们轻装上阵,鼓励创新和改革。”李尧远说,如果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并且按照党纪国法来办事,出现失误可以包容;反之,对于那些动机不纯、目的不正的错误,则应该坚决予以惩处。
李景平表示,容错的评判标准在于“为谁而错”,“为老百姓干事,出错了可以原谅。”他建议,在建立容错机制后,还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出现过失,不记档、不扩大、不指责,给予宽容,消除顾虑。”此外,要建立起纠错机制,一方面总结经验,防范下次可能出现的错误;另一方面,干部个人要进行反思、总结,过失的案例要起到警示作用。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确保干部“能上能下”
去年7月,中央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近日,湖北省28名履职能力、精神状态或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被组织调整,其中8名官员被免。另外,22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被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李尧远认为,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机制的补充和配套,目的在于解决部分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问题,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首先应该建立有效的考评体系,把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官’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