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改革开放加快推进。长株潭试验区十大重点改革不断深化,排污权交易范围扩大,民用阶梯式水电气价制度、绿色出行、绿色建筑推广到全省。省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实现全覆盖,省级专项压减率超过50%,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试点有序开展,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不断完善。省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取消和下放68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和全部涉企收费目录。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混合所有制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市州上轮国企改革基本完成。商事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新登记企业户数、注册资本(金)分别增长34.7%和89.1%。教育、医疗卫生等改革积极推进。27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完成剥离转企改制,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超过1500亿元。主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实施,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承接产业转移、湘品出湘、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对接合作。综合保税区、口岸等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友城合作积极开展,南美、东盟、非洲等新兴市场有力开拓,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等企业的重大境外投资成效明显。实现进出口总额310.3亿美元,增长23.1%;实际利用外资102.7亿美元,增长17.9%。
五是生态建设力度加大。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完成年度目标,湘潭竹埠港片区率先实现重化企业全部关停退出,全省淘汰关闭涉重企业1147家,退出规模养殖1351家,拆除栏舍67.9万平方米,湘江流域水质整体为优。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力度加大,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基本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责任、治理和监管机制,启动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和生态红线划定试点,28个县(市、区)开展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湿地保护率达69.3%。
六是民生工作有力有效。保障投入大幅增加,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达3314.8亿元。占总支出的66%。保障政策不断完善,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原民办代课教师及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和老工伤人员社保等政策;全省低保标准由平均线调整为保底线,实施农村月人均165元和城镇330元的最低标准,贫困地区农村低保保障率达到7.4%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发放社保待遇支出971.4亿元,增长9.8%;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保障成效更加明显,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6570元、10060元,分别增长9.1%、11.4%;全面完成15项2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城镇就业82.7万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8万人,解决368.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两房两棚”、“两供两治”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粮食托市收购。精准扶贫取得积极进展,减少贫困人口100万,全面完成贪困人口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扶贫攻坚项目1672个,完成投资1100亿元;重点贫困县的城乡居民收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社会事业继续发展,教育惠民力度加大,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食品药品及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加大,保障平安的能力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