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节点。做好今年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新常态下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本质特征,突出制度供给,强化创新驱动,坚持以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稳发展适应速度变化,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组合拳推进结构优化,以改革开放、科技创新加快动力转换,着力打造更有效率的政务生态系统、更有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更有魅力的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和谐的社会生态系统,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定不移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坚定不移推进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坚定不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生保障,努力促进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奠定坚实基础。
建议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衔接,节能减排相关约束性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是:
(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提升发展活力。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建立健全“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责任清单“强身”、政务服务网功能提升,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企业“零地”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全面实行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积极探索企业非独立选址项目市场化要素供给机制和政府不再审批办法,建立健全以市场准入标准为基础、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开工许可为主要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总结海宁、平湖、德清、开化、淳安等地改革试点经验,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全面推广要素差别化定价制度、企业分类指导制度、“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制度和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大项目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港口、交通等投资营运平台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整合重组。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加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启动实施海盐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桐庐县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等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多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支持企业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大国际营销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名特优”产品出口,在全球逐步打响“浙江制造”品牌。支持企业加强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能源资源进口,加大利用外资外智力度,充分发挥企业招商引资主体作用,积极引进优质外资项目。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的经贸合作。办好第三届世界浙商大会、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切实做好我省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和谐侨团建设。
(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发展支撑。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化,有效集聚创新要素。按照注重质量、强化特色、优化布局的要求,加强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嘉兴科技城、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谋划建设新的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市场化,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完善重点企业研究院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大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大力发展网上技术市场,加强企业与科技、金融双对接,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积极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造,推进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和服务向社会开放,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化,促进创业创新联动推进、经济科技紧密结合。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研究制定鼓励人才创业特别是海内外高端人才、青年人才创业的政策举措,加快形成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使浙江成为全国高端人才创业创新高地。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应用力度,联动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三)认真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着力提升浙江发展在全国的战略地位。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实施。大力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积极推进全省沿海港口、义乌国际陆港的整合与建设,积极谋划和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加强江海联运、海陆联运体系和远洋船队建设,稳步推进“义新欧”中欧班列运行常态化。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支持杭甬温等节点城市与沿线国家相关城市开展友好结对交流,深化务实合作。更加主动接轨上海、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交流,切实加强人才、科技、信息、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对接,重点做好对接上海城市轨道交通、建立江南水乡联动保护机制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与周边省市的合作交流,促进浙皖闽赣交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旅游发展。进一步加大“国家战略举措”实施力度。联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与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积极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互促共进。加快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民营绿色石化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发展民营银行,加快设立义乌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邮件交换站。加快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办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继续做好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等对口支援工作。
(四)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设立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切实抓好七大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各项要素重点向七大产业投资项目倾斜,加快形成以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把发展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培育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软件、信息产品制造等产业。支持桐乡创建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按照企业主体、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原则,在全省建设一批聚焦七大产业、兼顾丝绸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和旅游功能的特色小镇,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实施省级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工业园区优化提升计划,进一步明确各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亩均产出标准和节能减排标准,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要素配置机制。支持宁波加快建设中意产业园、温州加快建设中韩产业园、衢州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实施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研究制定浙江标准,积极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加快培育一批龙头大企业、品牌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大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积极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着力提高浙江经济竞争力。深入实施“411”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切实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积极推进铁路建设“八八计划”、杭甬综合交通枢纽、宁波—舟山港集疏运体系等国家重大工程包建设。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谋划和建设,重点抓好一批高端制造业大项目。研究制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意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大规模、高强度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的投资,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继续加强浙商回归和激发民资、引进外资、对接央企等工作。
(五)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坚持农民主体,尊重经济规律,加大政策扶持,突出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守住粮食安全红线。优化种植业、提升畜牧业、发展现代林业、拓展远洋渔业、修复振兴浙江渔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毁林开垦,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民。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联动推进农村“三权”改革和户籍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开展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宅基地空间置换,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序转移。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民培训,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保护传承工作。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切实抓好千村“浙派民居”改造和万村污水治理及环境整治,抓好1000个古村落和10000幢古民居保护,抓好古道、古桥、古井等古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坚持以新型城市化引领带动新农村建设。认真实施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加快中心城市功能平台建设和都市区轨道交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心城市与都市区内各市县一体化发展。支持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集聚能力。加强美丽县城建设,深化中心镇扩权改革,推动特大县域镇区规划调整。支持相邻县市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发地下空间,加强城市绿道网建设。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六)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建设美丽浙江。以治黑治臭治劣为重点,切实加强水环境治理。制定实施“消灭黑臭河和劣Ⅴ类水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黑河、臭河整治力度,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加强重污染行业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消灭黑臭河,省控监测断面劣Ⅴ类水比重下降到5%左右。以雾霾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大气环境整治。制定实施“燃煤电厂‘近零排放’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7年,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和热电厂实现清洁排放。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7年改善提升农业“两区”土壤质量。以深化“三改一拆”为重点,全面推进治违治堵治乱等各项工作。制定实施“创无违建县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7年有30%的县(市、区)建成无违建县。深入实施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坚持公交优先,以“智慧交通”为抓手,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30元。完善山海协作机制,突出生态绿色导向,鼓励和支持衢州、丽水等浙西南山区走生态富民之路。创新节能减排机制,完善区域性环境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在全省各县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七)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教育改革发展。高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大力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力度,办好特殊教育。高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认真组织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加快重点高校建设和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建成浙江音乐学院。高起点推进职业教育社会化,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参与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水平推进终身教育网络化,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基础、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就业创业和居民增收工作。完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平均工资信息发布制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促进职工工资稳步增长。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研究制定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新型扶贫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提升到人的全覆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住房保障机制,支持各地把部分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选择若干县市,开展做强做优公益性医院、放开放活营利性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做好奥运会备战工作,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加强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强人口计生、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工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大活动、节假日、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管理,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网络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涉及民生犯罪、涉黑涉拐涉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支持驻浙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