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镇党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发扬民主,严格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条例》办事,加强监督,任人唯贤,使优秀正直、才能出众的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
(五)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扎实开展开展“一改双优”活动、三亮三评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狠抓干部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镇各办公室设立了岗位公示牌,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财政等群众办事较多的业务部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公,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强化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镇党委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能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对能够解决但需要一定时间的,限期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释,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坚持每日一名值班领导信访接待,建立重要信访包案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了各类问题,维护了群众合理诉求。20XX年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2起,化解176起;受理各类信访件87件,报结81件,调处成功率、报结率分别达96%和93%,妥善化解省信访积案2件。
(七)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新野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确定了农村三资、城建、财政、国土等部门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做到深入细致,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防控,确保风清气正,廉洁高效。
(八)加强党内监督,提高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谈话和诫勉、党政班子述职述廉等制度,完善并认真实行镇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能够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搞好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关心班子成员的成长,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努力营造一种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