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为硬约束、硬指标,着力呵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乌兰察布。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93万亩、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15万亩,完成草原生态补奖项目3600万亩。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圆满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六)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预计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0%和12%,均高于经济增速。“四个一”民生工程和“十件实事”全面完成。扶贫攻坚工程扎实推进。“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深入实施,完成144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整村推进任务。开启政府主导、市场运行的扶贫新模式,发放金融扶贫富民贷款10亿元,惠及贫困户1.4万户、龙头企业22家。实施生态移民扶贫搬迁1万多人。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就业创业工程成效显著。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36万人次,新增城镇就业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驻呼市、包头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人社系统诚信服务示范单位。“乌兰美”跻身全区家政服务十佳企业和自治区级劳务品牌,集宁国际皮革城成为自治区级创业示范园。百姓安居工程加快实施。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8万套,基本建成3.7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9万户,建设互助幸福院2410户,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量居全区首位,农危改成为全区典范,互助养老政策被评为“中国十大创新社会福利政策”。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医疗保险水平明显提升,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7%、67%,新农合市县乡三级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3%、73%、91%。大病保障救助机制全面建立,惠及城乡居民近40万人次。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区率先实行困境儿童救助政策。我市被民政部评为“五星级慈善城市”,跻身“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
(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经费增速全区第一。新建23所农村牧区学校校舍,北京八中分校建成使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达到60%以上。新建城镇幼儿园11所,学前三年入正规园率提高到70%。“三项改革”深入推进,集宁师院附中、凉城一中被评为自治区示范高中。卓资县职业教育集团挂牌成立。民族学校蒙语授课学生率先实现免费教育全覆盖。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进展顺利,凉城等5所县级医院被确定为国家和自治区级试点。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建成县乡村医疗卫生场所320个,市第四医院新院区投入使用。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被自治区确定为首批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人口计生、食药监管工作跃居全区前列。科技文体事业全面发展。科技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实施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33项。冷凉蔬菜院士工作站引进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瑞盛新能源公司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天然石墨工程研究中心,与清华大学合作实施石墨烯等重大科研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博物馆、图书馆投入使用,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万人徒步行等33项全民健身活动成为自治区品牌赛事,自治区十四运筹备工作全面启动。社会管理不断创新。“平安乌兰察布”建设扎实推进,刑事案件下降30%,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信访工作不断加强。“社区场所建设年”活动成效显著,建成标准化社区203个,集宁文化路等3个社区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绩,察右后旗政府等2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支持军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双拥创建成果得到巩固。统计、人防、地震、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工作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