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要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为人大、政协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加强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死灰复燃。大力倡导“马上就办”工作理念,坚决纠正慢作为、不作为、庸懒散等行为,严厉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但事仍然难办”和变相吃拿卡要等歪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历练并举,加强履职尽责所需的现代经济、社会治理等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向上争取、对外联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让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新常态下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打造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平台。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守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审计监督和整改,逐步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树立法治、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一个有梦想、有机遇、有奋斗的新时代,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总干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激情创业,砥砺前行,把巴彦淖尔打造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耀眼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