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班子领导“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和“三个带头”。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实行纪检组长专职主责抓主业,执好纪问好责。督促各分管领导坚持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风相结合,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四勤”,确保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不留空白。
(三)加强对中央精神、自治区和贵港市委、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今年10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具体办法,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保障政令畅通。
(四)扎实开展好“庸懒散慢拖”专项整治和“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专项工作以及“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抓手,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要对目前我局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梳理排查,列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逐条对应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五)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行为“四个零”规定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法不正之风,建立常态化作风效能监督问责机制;配合做好“阳光热线”上线工作;对信访积案化解开展督查检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六)认真吸取全国、全区以及我市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结合重点节日、时段等敏感节点,组织进行党风廉政告诫提醒活动,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内部通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发生在局机关内部和党员干部身上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