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推进。启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制定发布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城镇化率达到55%。“两区一圈一带”战略深入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启动建设。聊城、菏泽和东平县开始享受国家中部地区政策。交通网络规划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外电入鲁”三大通道前期工作全部展开,锡盟至济南特高压输电工程开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91%村庄实现集中供水,89%村居实现生活垃圾标准化、无害化处理。
民生政策普遍落实。城镇新增就业11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1.2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00万人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7%和11.2%,收入比缩小到2.46:1。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同工同酬,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趋于合理。上调了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增加了穆斯林群众的牛羊肉价格补贴。残疾人的保障服务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教师待遇得到提高,公务人员收入地区差别进一步缩小。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启动,高等教育得到加强。实施了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取消了进城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户籍限制。全省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28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引进“千人计划”专家76人,新遴选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20人。养老床位达到50万张。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40%。成功举办孔子文化节、省运会、残运会和青岛世园会。大力支持军队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人防系统在全国检验评估中获得第一。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第三方监测、定期公布、责任追究和财政补偿制度。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改善16.3%,可吸入颗粒物改善11.3%。煤电机组环保改造提前达到“十二五”目标。全年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09万辆,是国家任务的2.55倍。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快。森林、湿地与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
屏蔽此推广内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把政府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决议。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决策中主动加强与政协民主协商。建立起省政府各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口联系机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61件,政协提案719件。省市县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批历史遗留的信访问题依法解决。坚决惩治腐败,严明纪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查案件15501件,党纪政纪处分1549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