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会、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研讨会、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示范活动等多项重大活动。2012年曾获得自治区妇联系统年终考核一等奖、地区优秀县处级领导班子、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3、指导开展妇女能力培训,利用妇女发展项目经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城乡妇女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280期,参训妇女2万余人。顺利完成了中国民促会哈密地区妇女性别与技能培训项目及评估工作,举办培训36期,参训妇女1500人,获取职业技能证书者达95%。
4、争取并落实妇女发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部门包村等专项资金达200余万元,上报项目申请3项,撰写调研报告、实施意见等5篇以上。
5、积极推动和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工作,指导和开展妇女思想教育宣传活动。争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纳入了党校培训课程。
6、强化了村、社区“妇女之家”及基层妇联干部能力建设,投入第三批16万元资金解决村(社区)妇联办公设备问题。
7、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累计60天以上。走访联系妇联团体会员、巾帼示范岗、妇女先进人物30多次,慰问贫困妇女孤残儿童近百人。组织女干部、女企业家等深入基层开展活动3次、联谊活动5次。
四、坚持执政为民,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能始终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意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作用,经常与基层、与妇女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工作求真务实,在临近退休仍肩负对妇女工作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基层和妇女群众中间开展走访调研,敢于追寻变化,勇于创新变革。注重抓好机关效能和机制建设,严格制度管理,善于组织发挥好妇联机关和基层妇联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一岗双责,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2016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妇联上下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重点部署、责任到人、督导完成。二是自觉开展廉政宣传自我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机关干部、个人学习计划并参加党纪条规知识测试。能自觉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会议精神,学习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为做好妇女工作奠定坚实的政治理论和思想基础。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积极开展党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