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作报告(3)

工作报告2018-11-13王华老师

  (1)成立机构,编制规划。玉溪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玉溪市人民政府‘三湖一海’水污染综合管理与维护指导小组及办公室”。经省人大批准施行《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编制完成了《抚仙湖流域环境规划》、《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澄江县县城环境规划》及《抚仙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方案》。

  (2)对污染点源和面源停止了管理。在点源管理上,一是对生活渣滓停止标准化处置。建成了澄江县*0吨/日渣滓填埋场和小马沟、海口镇各20吨/日渣滓填埋场;二是积极管理城镇及沿岸的生活污水。完成了澄江1万吨/日污水处置厂建立及管网配套工程。完成了禄充(2000吨/日)、小马沟(*00吨/日)景色区污水处置站及管网配套工程的建立。在面源管理上,一是在抚仙湖径流区施行林业生态建立工程。1999—20*,共完成工程造林6.7万亩、封山育林28万亩、低效林改造3.55万亩;二是在抚仙湖径流区3个自然村展开了沼气、渣滓搜集和污水处置三分离的乡村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建立“三位一体”沼气池16949口、生物净化公厕6座、渣滓搜集坑24个、污水处置系统4套;三是增强对入湖污染物管理。在抚仙湖北岸窑泥沟、马料河、西岸火焰山施行了人工湿地、湖滨带净化工程,处置范围达3万吨/日;四是积极施行水土坚持工程。完成了抚仙湖尖山河、东大河小流域管理工程。

  (3)展开了湖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331户农户和渔海湾度假村、金沙滩度假村等8个度假村(饭店)及综合楼的拆迁和小马沟片区的亮化、绿化、美化工程;撤除了抚仙湖沿岸违规违章建筑59户、88个工棚;撤除和关闭了零星分散,不能将污水聚集到污水处置站集中处置的23家小饭店。其他*4家宾馆、饭店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置厂处置达标后排放或用于农灌;关闭了小造纸、小泥磷等污染严重的企业42家。

  (4)施行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项目。星云湖是抚仙湖上游湖泊,两湖之间由一条2.2公里的河道相连,星云湖每有4000万m3 Ⅴ类并带有大量蓝藻的水排入抚仙湖,对抚仙湖形成了较大污染,是抚仙湖主要污染来源之一。为使抚仙湖免受星云湖水的连带污染,并促进星云湖的生态恢复,合理分配玉溪水资源,市政府在国度、云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施行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项目。该工程全长23.044公里,其中主体工程全长*.757公里,隧洞长6.9156公里,旁通道泄水工程全长*.287公里,建人工湿地400亩。投资3.77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可行性研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坚持计划。为在工程完工之前遏制星云湖水的污染,市政府又积极施行星云湖隔河泄水蓝藻祛除应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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