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和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对市本级行政性收费收缴分离改革落实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市财政局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条件成熟的执收点实施收缴分离。上海仲裁委员会对过渡账户中未按规定及时上缴的644万元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对部分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联合研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从xx1月1日起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所涉及的土地出让业务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对部分企业存在1.88亿元税收违规预缴情况的问题,青浦、普陀2个区xx度部分企业违规预缴的9118万元已抵扣企业xx度应缴税金,另一户企业违规预缴的9693万元已由普陀区税务局进行处理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部分税收未及时或足额征收入库6278万元的问题,除普陀区8万元房产税由于企业亏损严重无法及时征收入库外,其余已及时预征入库或在汇算清缴时处理完毕。
(五)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未及时调整的问题,市地税局已开展了修改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的调研工作,并于xx6月完成了调研报告,市政府将对房产税征收范围作相应调整。
(六)对查补税款入库管理缺乏制度规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改进系统设置,今后查补税款在应缴到期日15天后系统会自动提示开具有关税单并转入欠税统计系统。对第四稽查局开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查补税款597万元,青浦税务分局已开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截至xx9月20日,已将税款241万元征收入库,另356万元由于欠税公司资金严重短缺且存在严重的债务纠纷,该分局已研究采取其他措施加强整改。
二、市本级转移支付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区县相关支出决算编报范围不一致、导致转移支付分配依据不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决算编制的指导,督促区县加强决算编制管理,以真实反映区县的实际情况。
(二)对转移支付资金结存较多、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研究采取整改措施,从xx开始,今后每8月底前将本市转移支付计划方案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及时下达区县执行,切实解决由于计划下达不及时而造成区县当预算难以执行完毕的问题。对xx分别下达崇明县、奉贤区的转移支付结存资金,目前均已安排项目并在内下拨。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对用于有关项目补贴的科普经费116万元、95万元,在xx预算中已分别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