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标本兼治,力求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特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建议地税部门能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
整改措施:一是近来,税收政策变动较多,纳税人有时较难以掌握,市局已经在电子信息化建设方面实现了税收新政策的快递业务,可登陆http//www.xm-l-tax.gov.cn/或网络实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查阅“最新文件”和“涉税通知”等栏目;同时也在办税服务厅(室)电子触摸屏等做好最新税收政策的宣传。我局各办税服务厅(室)还准备了各种税收宣传小册和资料供纳税人索取。二是征管法规科将针对各个时期的重大税收政策变动,做好纳税人的税收业务培训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咨询电话的接听和解答。
二、现在国、地税网上报送的一些财务报表是一样的,但填报的要求和口径不尽一致,建议能统一一下
整改措施:主要是国、地税根据各自的业务需求开发的软件应用模块不尽一致,相关的填报要求不一样,请根据国、地税的有关填报说明填报;向地税部门报送财务等报表遇到不明事项时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此问题我局也将积极向市局反馈。
三、纳税人如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税负会较重
整改措施:税收征收方式确定的一般原则为:主要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核算情况确定采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具体又分“单定”和“双定”两种方式)的税款征收方式。
(1)对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完备,可以提供准确计税依据的,并且有办公场所和专职办税人员,办税基础较好的企业,可采用查账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一般不采用此征收方式。
(2)对营业额和所得额难于准确计算,难于核实营业额,也不能准确计算盈亏的,一般采用“双定”的征收方式。对营业额或销售额基本能够确认(指通过发票控管或依据国税部门申报数据,或者能够通过账册查实的),但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计算盈亏的,可采用“单定”的征收方式。
(3)对纳税人采用何种税款征收方式,无论核定征收或是查帐征收,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征收方式鉴定审批表》的法定文书形式及时告知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