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机关党组织党员“三项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党员志愿服务管理激励机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职党员参加各类志愿者组织登记率50%以上;统筹组织开展“组团服务”,引导“双报到”单位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原则,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认领服务项目,各行业系统、县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广泛组建“党员服务队”,积极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结合“挂包帮”活动,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服务”,引导城市党组织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资源向农村倾斜。
(四)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出台我乡发展党员工作中长期规划。加强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工作。探索疏通党员出口试点。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动态管理等制度,实施党支部成员每人联系1-2名培养对象、党员每人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双联双培”制度。推广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有效办法,切实解决发展党员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做好党员服务管理。完成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库管理制度。改进服务党员载体和方法,推行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强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健全信息登记、结对联系、定期汇报等办法。
八、强化农村党建工作基本保障,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一)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调整和完善乡党委党建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逗硬落实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要求,全面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二)开展村级阵地达标创建。按照“三室八有”要求,以全省第一、二轮和“特殊党费”援建项目为基础,开展村级活动场所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着力将村级阵地建成集“村务办公、村民议事、支部活动、党员培训、便民服务、政事代办”等功能为一体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三)落实农村党建经费保障。
逗硬落实村党组织工作经费,加快推动在职村(社区)三职干部及离任村(社区)三职干部待遇报酬调整工作,全力保障党员教育经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