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格执法。执法监察大队是安监局的执法部门,肩负着全区所有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人性化执法”原则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每次到企业检查,对于法律法规方面的一些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都能够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细致的讲解。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事项,首先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到期后,我们会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我们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三日后没有异议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处罚的企业,我们都建立了档案,一切的程序都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的,真正做到了让企业心服口服,在全区的企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安监执法形象。
二、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安监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应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能认真学习和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使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置于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之中,不断提升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执法水平。今,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我们还自觉接受政协委员监督,今我局收到政协提案一件,即刻展开了调查,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并就我局所开展的工作向提案的委员作了答复,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提案委员在《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对我局办理和落实结果的评价为满意。
三、履行部门职责,为民服务情况
1、强化工作落实。我们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主体,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了控制考核指标。先后制定《关于印发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明确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区2015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