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看档案归档情况。及时和市县档案管理部门勾通联系,对各地林改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林改档案整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加以指导,重点对省市未查过的乡镇村、组的档案进行查验。目前大部分林改市(区)、镇、村都完善了林改档案,并由专人和专柜进行保管,各地除林业主管部门保管存档的资料外,都将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同级政府档案馆长期保留。
(五)制定完善了一些配套政策。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化林业转变。一是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制定了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每亩10元和8元的补偿标准。二是探索新的林政资源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方式和程序,更好的服务林农。三是加强与金融、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扩大我市林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单位和贷款额度。四是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林农合作社的培育和政策扶持力度。
(六)发展林下经济拓展林业产业。积极引导各地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让林农能在短期内获得快速、持续的收入,增强林农致富途径。目前我市部分地区林下经济发展已取得一些明显成果,形成了林茶、林果、林禽、林牧、林药等多种林下经济模式,拓展了林业产业,致富了一大批林农,句容市已成为全省和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的试点县。同时,我市还依托林下经济强势发展,加强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全市已组建了近百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组,其中句容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已初具规模,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县”的称号。
三、存在问题
我市的集体林改主体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虽然按时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但通过林改“回头看”,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林改工作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外流人员多、村民参与热情不够高,少数镇、村干部重视不够,林改工作存在走过场的情况。二是林业机构不健全。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林业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欠账较多,部分辖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连一个林业专业技术干部都没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而又繁杂,实际的林改工作仅靠农委下属的林业科或林业站来具体操作实施,这势必制约和影响了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缺少专门的林权登记机构,林权交易难以开展,林权交易市场也难以成立,影响了林业生产要素的流动。三是林改综合改革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领导认为山林权属已经明晰,林权证、股权证已发放到位,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改工作,从而放松了整改完善提高工作,对综合配套改革和体系建设重视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