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面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53号)文件精神,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合理布局经营网点,督促企业完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完善购买、销售登记制度。建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上半,对2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爆竹药物抽检,抽检58个品种全部合格。共检查7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现86条隐患并全部消除。
4、全面推进船舶修造及冶金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强船舶、冶金等重点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监管。船舶修造重点加强了对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大型起重机械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以及防台、防汛等方面的整治;冶金重点加强了对防范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对冶炼、轧钢、吊装、铸造等事故易发工序、关键部位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上半,共检查船舶修造、冶金、非煤矿山144家次,发现隐患220条,已全部整改结束。
五、在规范安全秩序上下功夫,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