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重点
二
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1.建立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
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推进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
2.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
3.公费师范生服务期调整为6年
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
4.鼓励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选拔有志于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
5.教育博士、硕士授予点向师范院校倾斜
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强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专业发展、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6.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
师范院校评估要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确保师范院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严控师范院校更名为非师范院校。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确保教师培养质量。
7.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
创造条件,推动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8.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
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义务教育学校侧重培养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侧重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
9.教育硕士招生向中西部和农村倾斜
大力推动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
10.提高幼儿园教师质量
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