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确实收入低
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我国提出,“教育系统平均工资要居于社会行业中等偏上水平”,而这一目标至今未能实现。1993— 2002年,国民经济行业共划分为16个,中小学教育行业工资在多数年份位于第10~14位;到了2003年以后,国民经济行业重新划分为19个,这一阶 段中小学教师行业工资则在多数年份位于第10~16位,总之一直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
而众所周知的是,我国城市教师的工资水平普遍高于农村教师,以此推断,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则会更低。2013年,华中师范大学雷万鹏 教授的调研结果显示,超过3/4的农村教学点教师年收入低于3万元。另一位杭州师范大学的研究者容中逵则发现,2012年,在四川、河北的农村教师中,月 薪低于2500元的比例分别为81.4%、89.8%,而当年四川省城镇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3160元,河北省为3014元,即使以月薪2500元来计 算,这两省的农村教师的月薪也远远低于同省城市平均水平。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指出,完美的教师年龄结构应该是“倒U型”,即以30~50岁年龄段 的教师居多,但在农村,30岁以下教师已经达到34.3%,约占三分之一,50岁以上的教师却还有22.75%,“中年塌陷”问题十分严重。而造成这一现 象的原因就是,由于农村教师收入低,壮年男性宁愿出去打工,也不愿意在农村当教师。
今年推出了多项针对教师的改革
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了包括“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八大举措。在这八大举措中,有诸多关于乡村教师政策倾斜的制度设计。
印发《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在浙江、湖北等15个省(区、市)试点基础上,新增13个省(区、市)为试点省份。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
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引导教师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更加注重教育教学业绩,让广大教师潜心教育教学工作,克服“论资排辈”、“熬年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