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企业退休工资及养老金调整方案和补发到账时间安排(2)

工资改革2018-08-15李一老师

四是建立最低养老金标准。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托底线、补短板”的要求,对企业基本养老金低于2015年底全省平均最低月工资70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071元计发。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此次在调整的政策框架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保持了总体一致,实行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较好地体现了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并轨。并轨后在三个方面完全一致:   

一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水平完全一致;二是挂钩调整中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做法完全一致;三是倾斜调整中向高龄人员倾斜政策完全一致。   

加强了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照顾。   

一是调整中仍然考虑了艰苦地区因素,企业退休人员单独增加了一块考虑艰苦因素的养老金。   

二是对企业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这个特殊群体进行了特殊倾斜。   

三是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中,考虑到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因此规定凡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月人均养老金的,按月人均养老金的30调整。   

四是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并充分考虑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差距,这次调整中,体现了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照顾。  

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社会各界和退休人员广泛关注。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新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后首次出现同步调整。   

青海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工作,确保尽快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把政策落到实处。据悉,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9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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