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工资调整标准(2)

工资改革2018-10-07王华老师

第三,确定了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的一次性赔偿金的赔偿基数。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十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的规定,该赔偿基数为51719元。

第四,确定了工亡丧葬补助金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规定,2016年度工亡丧葬补助金为25859.5元。

第五,确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基数。根据杭州市的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除工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采用“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标准外,其他待遇(包括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均采用的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