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平均工资】
第一名:承德5480
第二名:廊坊4910
第三名:秦皇岛市4910
第四名:唐山市4760
第五名:邯郸市4690
第六名:沧州市4650
第七名:保定市4240
第八名:邢台市4130
第九名:石家庄市4000
第十名:张家口市3910
第十一名:衡水市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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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如何统计出来的?
1.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等单位。
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就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统计部门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总额年报表汇总计算而来,用各个单位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相加,除以就业人员年平均人数,计算出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相加除以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5年底共调查了全省6.2万个城镇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643.6万名就业人员(其中在岗职工599.8万名)的工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