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动员套改体育津贴的具体办法
(一)运动员办理正式入队手续之下一个月开始计发体育津贴。一般定为四等津贴最低档(六类工资区为58元)。
(二)运动员在全国以上比赛中获得获奖名次(集体、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破纪录正式批准后,从下年的一月一日进入相应津贴等级最低档或提高相应津贴等级档次,其中,首次获得世界冠军、破世界纪录正式批准的运动员从取得成绩的下月进入特等津贴最低档。一年内获得多项运动成绩的,按其中最高成绩评定体育津贴。
对于运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运动员,一般每两年在相应津贴等级中增加一档津贴。
对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及时增加津贴。
已达到相应津贴等级最高档的不再增加。
(三)运动员现行工资低于运动成绩相应津贴等级的,这次均可进入相应津贴等级最低档。
现行工资系指本人现在实际领取的标准工资额,加上副食品价格补贴、现行行政经费节支奖金各5元,不包括浮动工资(下同)和其他津贴、补贴。
〔例如,省优秀运动队某运动员,六类工资区(下同)现行标准工资为运动员十级53元,加副食品价格补贴和行政经费节支奖金各5元后,其现行工资为63元。该运动员曾获全国冠军,相应津贴等级为二等,最低档为90元,即套入90元。〕
(四)凡运动员现行工资高于相应津贴等级最低档的,按现行工资就近套入档次。
〔例如,省优秀运动队某运动员,现行标准工资为运动员四级129元,加副食品价格补贴和行政经费节支奖金各5元后,其现行工资为139元,该运动员曾获世界比赛第三名,就近套入一等津贴140元。〕
(五)六类工资区本人现行标准工资额等于或低于112元(加副食品价格补贴和行政经费节支奖金各5元后为122元)的运动员,一九八二年六月底以前正式入队的,就近套入档次或进入相应津贴等级最低一档后,增加的金额不足一个档次津贴的,除表现很差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以外,还可以高套一档。
〔例如,省优秀运动队某运动员,现行标准工资为运动员八级75元,加副食品价格补贴和行政经费节支奖金各5元后,其现行工资为85元。该运动员曾获全国比赛第六名,就近套入三等津贴90元。本人一九八二年六月底以前参加工作,表现又较好,由于套入档次后只增加5元,不足一个档次津贴,还可以高套一档,其体育津贴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