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规定的最后一章都是“职务任免与升降”。相关规定应该被充分重视,得到有效落地。公务员薪酬管理改革中,合理化提高公务员现有工资水平是理所当然的,但这一问题的另一面则毫无疑问的是公务员服务水平的提升,如果工作水平、执法水平不能得到有效监督,赞扬与批评不能被体现到薪酬体系中,那么必然会引发社会诟病。在这里,对公务员服务水平的评价,理应积极引入社会的声音,而不是封闭地只在系统内部进行评价,那样的话,收入的提高与降低、职务的任免与升降,又可能主要与某个上级的态度相关。
最后,还应该被强调的是,分类管理改革的主旨是薪酬依据工作表现而有升有降,公务员的薪酬将普遍合理化地提高,那么,应该同时加大对灰色收入的打击,这应该与公务员制度以及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并肩前行、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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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退休工资最新规定:公务员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工资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均按原工资的100%计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在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工资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在职国家公务员根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工资标准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工资标准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标准
(2)地区津贴。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制度。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公务员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资+岗位津贴)×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补贴。
其中X%的规定是:
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年限满30-35年的,按85%计发
年限满20-30年的,按80%计发
年限满10-20年的,按70%计发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