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预算报告能明确今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养老金标准,即调整的时间和提高的幅度是“统一”的,那么,能不能把各地具体发放时间也进行“统一”,比如在国家层面明确养老金新标准后,应该在一两个月内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然后根据新标准按时发放养老金?
众所周知,如果不按时纳税、缴费、还款等,一般要交滞纳金。如果某些地方不及时发放养老金,是否也应该向退休人员支付滞纳金或者利息,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因为对拖欠行为需要一些惩罚性措施来鞭策。如果地方政府因为延迟发放养老金要支付利息,要承担责任,或许办事效率就提高了。
也就是说,就养老金延迟发放现象,需要反思原因,需要健全制度,需要规范发放,让养老金像职工工资一样,能及时发放,不被拖欠。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6.5%
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月份以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随调整实施时一并发放到位。
昨天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熙在接听12345市民来电时表示,今年本市将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与往年相比,今年本市在退休养老金增加方式上有一些变化和不同。
本次调整增加了定额调整的方式,首先给每个退休人员普惠式增加一定数额的退休费,重点体现公平。第二是体现社会保险“长缴多得”原则,在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的同时,注重对低收入群体的适当照顾。三是体现托底功能,对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等特殊人群,低于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四是继续向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倾斜,侧重向6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多调一些,体现了爱老、敬老的优秀传统。
据介绍,这次增加的养老金是从今年1月份补发的,保证在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本市于去年3月13日曾上调过2015年的养老金标准,当时调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到3355元/月。这也是北京市连续23次上调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