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缴费基数调整(2)

工资改革2018-07-04王新老师

其中,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900元确定;

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下限可按2550元确定。

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上述地区可分别在2900元、255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

省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2870元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记者注意到,对于困难地区的缴费下限,省人社厅今年也没有提高,仍和去年度一样。但省会南京近年来,一直没有按照省里定的标准调整,目前南京(除溧水、高淳区)缴费工资下限为2628元。对此,省人社厅此次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数确定有关政策,对突破省规定的缴费工资上下限的将扣减省级调剂金。

另外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7月起溧水、高淳两区有望实现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市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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