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2)

工资改革2018-07-29王华老师

还增发养老金? 

据了解,本次调整除了体现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挂钩原则外,还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还记得上面的公式吗?拿下来再加上增发的数额就可以了。如退休人员张先生,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啥时发放到位? 

那么,到底符合什么样条件的人才能享受这个增幅的待遇?钱什么时候能到位呢?对此,张勇说,本次调整对象是参加宿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这已是宿迁市连续第11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次调整惠及宿迁市退休人员约9万余人。

日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积极筹措资金,完善调资软件,已完成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6145人,1-3月份基本养老金调整补发及4月份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

据悉,宿迁市各县区人社部门也正加紧安排资金,力争尽快将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预计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此外,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参照这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方案进行调整。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也参照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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