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省养老金方案
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各地的方案基本都遵照国务院的改革办法,对政策出台前后不同时期退休的3类人实行区别对待,同时设置“过渡期”。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比例也都按照8%和20%执行。
专家解读“并轨”让养老金制度更加公平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说,在改革以前,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在职期间不缴费,退休之后养老金由单位发放。如果单位退休的人越来越多,在职的人越来越少,那么用于发放养老金的经费压力就会比较大。
由单位保障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为有些单位经费比较充裕,但也有些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经费准备不是那么充足,就会影响养老金发放。可以说,此次改革的关键就在于是由单位承担风险,还是社会来共同承担风险;改革的目的就是使这个养老金的发放更具可持续性。
“因为涉及利益的调整,养老金‘并轨’改革是比较复杂的。有些单位在改革后,个人养老金待遇有所提高,那么这部分人的缴费积极性就比较高。”褚福灵表示,对于在职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改制时还需要做一些基金方面的测算。
从缴费角度来讲,养老金缴纳制度实现多缴多得、更加公平,是最大的一个进步。缴纳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益,也是他们应有的待遇。只有缴费才有领取的资格。改革后实现风险共担。不缴费,可能就会导致养老金发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