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财政部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了《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也就是说,2016年度的公务员工资增长机制或将实现制度化和可监督化。
对此,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朱俊生表示,此前的公务员工资不仅存在基本工资偏低、津贴补贴占比过高的结构性问题,而且由于一系列历史原因,公务员涨工资未形成制度化的规定,往往长达数年不调整,即便公务员工资进行了调整,也通常存在着不透明,以及有钱地区、单位借发津贴补贴等形式多涨,而财政相对吃紧的地区、单位涨得就少等制度性和结构性问题。
朱俊生建议,我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同时整顿相对较为无序的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