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今在这些地区人力资源部门官网上均已无法找到有关工资调整的信息。有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这些部门或是迫于压力将相关内容撤下了。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制度政策规定,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的权限在中央,各地只能按照中央制定的政策执行。如有的地方提出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那只是重申去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并非打算自行安排做这些事。我认为媒体报道一些地方要自行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是不准确的。”
此轮公务员工资调整是为养老保险并轨改革铺路
其实,2015年开始推进的公务员工资调整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
2015年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从2014年10月1日起,要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曾公布数据,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公务员月人均实际增加收入300元左右。
与此同时,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决定》提出,中国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显然,个人缴费是要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的,这就意味着公务员如不涨薪到手的工资水平就要下降。而且现行公务员工资结构中基本工资占比较小,津补贴占比较大。
苏海南表示:“这就需要结合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并适当增加工资来解决,具体就是提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资金由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到基本工资和安排适当新增工资解决。这既提高了基本工资占比,又使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个人工资水平不下降。这样做,既调整了不合理的工资结构,又有利于促进养老金并轨改革。”